声援袁老师,不是因为认同他的价值观和历史观(在西朝鲜生活久了,谁的言论都他妈不能随便相信),而是人不能因言获罪——诽谤罪除外。那么什么是诽谤罪?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侯国云先生在关于“诽谤罪”的某次谈话里说: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名誉,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诽谤政府和单位的不构成犯罪。另外,还要强调,对官员职务行为引起的过激议论,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因为职务行为属政府行为,不是个人行为,不会影响个人名誉。
纵观我所看的袁老师的一些讲课视频,加上上述侯先生的观点,我认为:如果袁真有“诽谤”,首先“诽谤”的是政府不是自然人,所以无罪。其次“诽谤”的毛腊肉是政府官员,所以也不能以犯罪论处。那么政府何德何能对袁老师封杀也好打压也好教育也好呢?这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当然,我们都知道在西朝鲜,一个人的罪与罚几乎永远不是靠法律来解释的,一个人的荣与富也几乎不是靠品德来解释的。这也是我声援袁老师的原因。
中宣部对我们怒骂的容忍,永远只能到副部长级别,这之上的所有领导和部门永远正确。事实上,就我所接触到的朋友和看到的网络意见来看,大部分的人都认为上层的治国方针是好的,导致目前乱七八糟的原因在于基层(或者说下层)干部混蛋。但我不这么认为,中国的官场是一群猴子爬树:向上看全是屁股,向下看全是笑脸。在高度中央集权的政府,下层不可能总是与上层的政治意念背道而驰。所以,就一个县政府而言,我认为它所有的问题都是和中央政府的问题想对应的。比如说,县长专车专横跋扈对应总理车队出巡让整个北京城交通管制。比如说县政府开会让全县学校停课对应SB会让上海人民五一多放假两天。比如说,县长让他弟弟当农业局长对应于总书记让他儿子当中科院院长。比如说,县长大手一挥邀请美国市长来参观,费用全包对应主席大笔一挥免去某国债务几百亿。比如说,县长开会回来组织全县人民夹道欢迎对应委员长去乌干达访问都有当地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接。比如说,县长给焦点访谈的记者送红包对应中央政府搞网络防火墙。比如说,县长说我们的周正龙拍的是真老虎对应外交部长说我们的人权比美国好五倍……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然而我关注的问题不在于此,而是为什么大部分民众为如此认为。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点:
1,上层的负面消息我们不知道,即使知道也是包装美化之后的。
2,有毛腊肉和李月月鸟在前面做标兵,以后的总理主席稍微有点作为就很容易赢得掌声。同时娱乐事业这么发达,他们多少都会点演技。
怎么说到这里了?Stop,还是说说袁老师吧。可是袁老师没什么好说的,事情很简单,法律很清楚,结局很无奈。但我还是要声援他,并且不怕和他一样的结果。因为我宁可和一个敢于说话的人关在一个不讲道理的牢笼也不愿和一群傻逼躺在一个醉生梦死的海滩。
来吧,咖啡和骨灰盒我都准备好了。